一、项目概况

招标主体: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地点:贵州福泉

招标项目:2025年第四季度废旧物资销售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标标的物如下:

标的物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说明

1

废铁

/

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不进行薄厚区分

2

废不锈钢

/

不进行型号分类

3

/

不进行薄厚区分

4

废旧电缆

/

不进行铜铝分类

5

废旧电机

/

不进行材质分类

6

废铜

/

不进行材质分类

7

废变压油

/

不进行材质分类

8

废旧塑料

/

不进行材质分类

9

废旧橡胶

/

不进行材质分类

10

废旧输送带

/

不进行材质分类

1.确认参与投标后,需向我公司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转款请备注废旧物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缴纳时间1030日下午17点,超过该时间段则不视为投标客户。报价完毕后不承认自己所报价格的客户,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354600104000431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号:103715454601

3.1031上午9点进行网络招标,投标人需在“川恒招议标管理系统”内参与报价(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1031上午12点前未收到报价单位视为放弃投标;

4.报价方式:系统报价,我公司不设定底标价格,客户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为 XX 元/吨废铁首轮报价位列前三者,可进行最终轮次报价。

5.合同价格为含票价格,开增值税13%发票。

6.未中标的客户,我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路退回。

7.客户中标后,投标保证金2万元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不收承兑。

8.客户中标后,需向分别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及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废旧物资购销合同,3日内还需按对应单位要求2.5-3万元不等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以业务人员通知为准),否则视为违约,终止合作,其2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9.投标物资堆放在我公司指定地点,投标价格为就地价格,中标后其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自行负责。

10.我公司对所售的废旧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客户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11.确定投标的客户请提供以下证件或信息

①投标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

③投标电话

④保证金支付单位即为合同签订单位

12.合同执行时间

202511320251231

13、联系人

多种经营部:卢俊杰

   话:18386637694

监督电话:15883836665

邀标函回执

1、本单位/本人已经清楚并了解邀标函内容,了解贵公司废旧物资实际情况;

2、本单位/本人自愿参与此次投标;

3、投标联系人:

4、投标电话:

签名(盖章):

      间:

《告供应商公开信》

各位合作伙伴: 

感谢贵方长期以来对川恒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视供应商为事业合作伙伴,为构建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商业合作环境,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筑牢长期互信的伙伴关系,特就合作相关事宜郑重告知如下:

一、川恒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理念,致力于打造开放、健康、规范、共赢的供应合作体系。欢迎广大“质量好,服务优,信誉高,品牌强”的供应商加入川恒的供应渠道,成为事业伙伴。

贵方在与川恒的合作过程中,如受到不公正待遇,遭遇不正当竞争,被索取贿赂等,欢迎通过后附的渠道向我司如实反映,我们将对有价值的信息提供方提供物质奖励或优先合作机会。

1.举报接收人:川恒集团监事会

2.举报邮箱:jubao@chanhen.com

3.举报电话:15883836665

4.举报信箱: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5幢(监事会收)

二、川恒视“廉洁”和“诚信”为商务合作的前提,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合同欺诈和不正当竞争。 

川恒内部建立了由集团董事长牵头负责的“审计监察委员会”,设立了审计部门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了监察部门负责腐败预防和廉洁问题查处。

“审计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我们逐步建立起了腐败预防机制、明确了内外部廉洁从业要求、健全了举报监督渠道、完善了调查和问责机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员工,清理并追责了一批违规供应商。

针对供应商伙伴,我们通过定期的供应商评价进行优化和淘汰。在“廉洁”管理方面,我们将通过签署《廉洁协议》或在合同中设置廉洁条款的方式,约束供应商的行为,对违反的供应商进行严格追责,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我们同时建立了《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针对供应商不廉洁行为和欺诈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目前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已达42家。

三、川恒提倡阳光、简单、干净的商务交往关系,希望与各位合作伙伴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合作环境,特提出如下倡议和要求: 

1.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或变相贿赂我司员工;

2.不得向我司员工提供不符合社交习惯和商务礼仪的礼物、宴请、娱乐招待等好处;

3.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与我司商务合作机会;

4.不得通过串通投标、围标、商业诋毁等手段扰乱我司采购秩序;

5.坚决抵制不公平竞争和索贿等行为,积极举报。

我们期望加入川恒供应体系的合作伙伴,以优质的产品、专业的服务和诚信的经营参与竞争,与我们一道创造价值。

四、川恒针对内部贪腐和外部贿赂秉持“坚决查处,依法办理,绝不姑息”的态度。 

经查实供应商存在违反廉洁要求的,我司将一律将其列入黑名单,严格按《廉洁协议》约定追责并进行处罚,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一律移送司法程序。涉及双方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我司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各位合作伙伴,廉洁是合作的基石,诚信是共赢的桥梁。我们坚信,唯有坚守底线、相互监督,才能实现双方的共赢和长远发展。我们期待与您继续携手,以合规为帆、以诚信为舵,共筑高质量发展未来!